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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第十一届艺术节Logo和吉祥物要征集了!

※发布时间:2018-6-6 6:07:2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慈溪市第十一届艺术节将于今年5—11月份举行。为更好地彰显慈溪文化特色,提升慈溪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市第十一届艺术节组委会(筹)特向社会公开征集艺术节Logo和吉祥物。

  1、有内涵:Logo创作以“艺术的盛会 人民的节日”为主题,凸显慈溪深厚的文化底蕴和鲜明的地方特色。

  2、有美感:Logo色彩明快、简洁美观,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易于识别,便于制作,适合在多种媒介上应用。

  3、有创意:Logo设计构思新颖、创意鲜活,富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艺术特色,给人以丰富的想象空间,能得到普遍认同。

  (一)统一电脑制作。设计图案不小于8×8cm,电子图案分辨率不低于800×8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效果图下方附100字左右的创作和设计说明;页面最后两行标注设计者姓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或QQ号码;设计者身份证复印件请用A4纸打印另附。

  (二)设计图稿应用JPG格式,应用WORD格式。按A4纸规格提供黑白和彩色效果图各2份,电子版本1份(统一为VCD光盘)。

  (三)上述内容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本要求同时提交。请寄至浙江省慈溪市浒山街道新城大道北99号,慈溪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艺术科,联系人:朱利昀。并请注明“慈溪市第十一届艺术节Logo(吉祥物)应征作品”。所有来稿恕不退回,请作者自留底稿。截止日期以收到日期为准。

  (一)征集的Logo、吉祥物作品由市第十一届艺术节组委会(筹)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后,根据报送作品件数,确定入围若干名,每名金500元;从入围作品中确定一件作为艺术节Logo、吉祥物入选作品,金2000元。入围和入选金不重复支付。

  (二)本次入围作品视为委托创作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除获金外,不再支付给创作者其它费用。

  (三)特别申明:此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未曾参加类似征集及使用,并不得抄袭和他人,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人承担。凡人均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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