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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45%的用户认为门户发不良短信应重罚

※发布时间:2024-3-4 15:26:46   ※发布作者:佚名   ※出自何处: 

  短信一直以方便、快捷、廉价、私密性高等特点受到国人的青睐。而短信中的巨大商机和潜在消费增长力无疑给电信运营商和门户网站注入一支兴奋剂。有业内人士估计,2003年短信市场的规模将达到1600亿条,较2002年增幅为100%,由此产生的直接利润将达到150亿元。张朝阳曾表示:“和2002年相比,2003年我们在短信方面的营收至少增加了3倍!”网站们纷纷抓住“短信”这根黄金救命稻草,为通向“盈利”彼岸而拼命挣扎。然而随着短信业务竞争的激烈,“准”内容的短信产品大量出现,引起绝大部分用户的强烈反感。

  元元日前就“门户网站比拼短信收入实际拼的却是‘大胆程度’,短信中‘过分’内容越来越多,应该如何管理?”这一热点问题做了一份调查,接受调查的1351名网民中,结果如下图所示:

  认为应该取消这些网站的ISP资格的有540名网友,占到调查样本的39.97%;有618名网友认为还是应该以治病救人为主,对这些出格的网站应施以重罚即可,这占到总数的45.74%;另外还有193名网友,觉得此事无足轻重,不如,这占到调查样本的14.29%。

  短信是电信服务多样化发展的时代宠儿,在其以惊人的发展速度为社会创造了“拇指经济”和“拇指文化”的同时,也因为短信中夹杂着不少不良信息,成为一种新的信息污染。解决短信服务和短用中存在问题的方法和措施有多种,但从根本上说,它们都离不开对短信服务行为和短用行为的法律规范和调整。但是目前,以及准短信是否构成物品罪,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有消息说信息产业部拟定的有关手机短信规范化管理办法,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其中对发布、黄短信造成的社会危害,发布人和网络公司等应承担的责任都作了详细。这对于手机短信市场早日扫清“黄毒”,还人们一个规范洁净的信息通道,具有重要意义。

  在快速成长的短信服务产业,相关法律的出现必然会有一定时期的延缓,当有关法律缺位的时候,将成为最后一道防线,元元调查表明,面对信息泛滥的局面,绝大多数的网友表现出极大的,当人们在使用短信服务时能够,洁身自好,主动文明地使用短信服务时。短信蔓延的链条就能被斩断。

  提高监管力度,也是规范目前短信市场的必要措施。网络运营商和SP都需要自律,但光有运营商的自律是不够的,电信主管部门也需要积极介入,才能够实现短信业务市场的协调发展,首先必须加强对经营的SP资格的认定,提高进入短信市场的门槛。这样才能从根源上SP的质量,避免出现投机取巧的SP利用法律的空间,牟取不正当的利益。二是必须对违规的SP加以,当处罚成本高于违规收益时,以盈利为的SP就不敢再越雷池一步。

  对有害短信,国际上许多国家已经采取了法律的手段规范短信息服务,例如欧盟就制定了“私人信息数据”行为准则,手机用户不再被动接受垃圾信息。日本、韩国也出台了相关制裁手段,以遏制商业和不健康短信蔓延的势头。我国也可以借鉴别人的成功经验,通过立法,引导自觉形成短信方面的言论意识,从而培养出人们对不良短信行为的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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